关于控股股东认购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结果的公告

关于控股股东认购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结果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l  控股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a股流通股9,312,667,00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68.47%

l  认购证券投资基金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19719日,浙能集团将持有的200,000,000股本公司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47%)换购市值对应的中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长三角etf”)份额。浙能集团承诺在长三角etf成立后180天内不减持使用本公司股票认购获得的基金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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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5%以上第一大股东

9,512,667,001

69.94%

ipo取得:9,509,500,000

其他方式取得:3,167,001


 

上述认购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浙江兴源投资有限公司

500,500,000

3.68%

浙能集团下属企业

第一组

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

4,111,900

0.03%

浙能集团下属企业

合计

504,611,900

3.71%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认购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认购计划实施完毕

股东名称

认购数量(股)

认购比例

认购期间

认购方式

认购价格区间

(元/股)

认购总金额(元)

认购完成情况

当前持股数量(股)

当前持股比例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000

1.47%

2019/7/192019/7/19

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4.304.30

860,000,000

已完成

9,312,667,001

68.47%

(二)本次实际认购情况与此前披露的认购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认购证券投资基金主体承诺:

1、本次股票认购与竞价交易减持额度合并计算,任意90天竞价减持与股票认购合并计算不超过1%;上述竞价额度合并计算超过1%的股票认购,超过部分与大宗减持额度合并计算,任意90天不超过2%。(注: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

2、承诺六个月内未通过大宗受让方式获得本次参与认购的本公司股份;六个月内未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出让/受让本次参与认购的本公司股份。

3、承诺自认购终止日起90日内,不再以竞价及大宗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承诺在基金成立后180天内不减持使用股票认购获得的etf份额。

4、承诺在股票换购长三角etf时,严格按照减持新规中竞价减持信息预披露的要求,认购终止日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换购结果。

(三)认购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认购    

(四)实际认购是否未达到认购计划最低认购数量(比例)

(五)是否提前终止认购计划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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